|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9日 06:0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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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及六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末总股本2467675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60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接受江苏鹏程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劳务的2010-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五、通过关于核销相关资产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弘业船舶有限公司及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计提特别坏账准备的议案。 七、同意公司拟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转让所持的江苏蔺艺草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自2004年下半年开始就基本停止了生产经营,至今未恢复生产)全部90%的股权,本次挂牌以标的股权评估值470.61万元作为转让总金额。 八、聘任陈建明为公司副总经理。 九、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江苏省商务厅已批准公司“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申请”,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十一、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十二、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有关议案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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