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19日 22:2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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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7日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及四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为其控股99.82%的子公司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沈阳分行申请借款7000万元(期限两年)提供两年期限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上述担保如实施,则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37800万元。 五、同意公司母公司中街营业楼从2010年5月至2010年10月停业,进行装修改造,预计投资资金1.5亿元,影响2010年销售收入3亿元。 六、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七、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通过公司子公司沈阳安立置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安立公司)减资事宜:公司拟将安立公司拥有的办公楼拆除,新建一座约为30000平方米的营业楼。根据有关审批要求,需将安立公司办公楼配比土地4437平方米使用权变更到公司名下,故拟将安立公司注册资本中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入帐价值8524万元予以减少。安立公司注册资本由21800万元变为13276万元。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11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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