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16日 06:0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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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六届七次董事会及六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产损失核销事项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税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019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A股及H股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1.6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 三、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09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东电有限拟办理巴西杰瑞项目美元远期结汇(涉及到的金额不超过4320万美元)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南迪普项目及印度 M、K 项目美元收款拟办理远期结汇(涉及到的金额不超过14141万美元)的议案》。 八、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中国及国际核数师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配发新股的议案。 十一、同意公司向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100万元人民币,并同意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捐款50万元人民币。 上述有关事项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2010年第一次内资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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