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8日 21:3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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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6日与其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联集团)签订《相互融资担保协议》(下称:《互保协议》;自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公司为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九亿元人民币;作为前述担保的条件,华联集团同意在《互保协议》的有效期内,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无论是短期借款还是中长期借款)提供相应担保,所担保的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九亿元人民币(包括《互保协议》签署时已经存在的华联集团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在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8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300万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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