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8日 06:0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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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7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发来的有关函,转发有关部门对公司因兴业银行案导致公司资金被扣划以及公司与原关联方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往来等历史遗留问题的会计处理问题的处理意见,要求公司按相关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依据有关部门意见,公司对因兴业银行案(公司被执行金额为4142.26万元)导致的相应损失不做前期差错更正,相应损失计入2009年损益,由此公司预计2009年度业绩为亏损。公司2007年、2008年已连续两年亏损,如公司2009年度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4月30日披露2009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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