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7日 19:33 |
作者: |
|
|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6日召开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及五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473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等亲属发放工资;向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赖振元之女儿赖野君租赁杭州分公司办公场所,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 五、授权在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贷款最高时点余额数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累计短期贷款总额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 六、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通过第五届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八、通过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议案。 九、同意收购杭州大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下称:大地钢结构)19%股权,转让价格不高于大地钢结构评估报告净资产值的19%即约5253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大地钢结构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通过增加为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龙元建设安徽水泥有限公司(下称:安徽水泥)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在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安徽水泥的人民币3亿元的最高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担保额度人民币2亿元,增加后,在2010年3月2日起至下一次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召开时间不晚于201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的期间内,为安徽水泥各类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具体受理业务银行届时根据需要选定。 截止2010年4月2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0707.94万元;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28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