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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新材”公布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10年04月05日 17:14 作者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31日与其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下称:化工集团)签订《经营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公司与化工集团互相提供综合服务及产品购销,预计2010年度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2009年经审计的实际发生额为18.26亿元。
    上述事项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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