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2日 06: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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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31日召开四届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监事及高管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拟为控股55%的无锡恒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5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数据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控股98%的上海力铭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拟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500万元、3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均为一年)提供担保。 截止到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计8250万元,无逾期担保。 四、同意公司2010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2000万元。 五、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总股本445536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4股派0.5元(含税)。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22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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