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6日 06:0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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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决议,公司于2010年3月25日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简称:世纪国药)股东亳州市中药材交易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天地龙集团有限公司订立了《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公司通过收购世纪国药100%股权的方式,收购位于亳州市谯城区站前路的总建筑面积为45644.66?O的中药材交易中心、中药材交易大厅及中药材交易中心二期工程会展中心和相应的土地、附属设施及世纪国药其他固定资产,以及世纪国药持有的亳州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所需资质、许可文件等无形资产,世纪国药的债权、债务、流动资产由世纪国药的原股东享有或承担,收购总价款为16800万元(公司分三期支付)。该协议还约定各方应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尽快就收购的交易细节签署具体收购合同。本次收购尚具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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