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6日 06:0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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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4日召开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及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通过续聘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计提2009年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通过公司为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贷款、承兑提供46000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自本议案批准后的12个月内可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合同或协议。担保期限一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对外担保31124万元,无逾期担保。 十、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6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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