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4日 22:15 |
作者: |
|
|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4日与东方航空传媒有限公司(与公司属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下称:东航传媒)签署了日常业务中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媒体资源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公司授予东航传媒机上读物的独家发放权及有关公司媒体的独家广告经营权;公司航班上的机上娱乐系统节目全部委托东航传媒向独立第三方采购或自行制作,并可包含广告内容,由公司向独立的娱乐节目提供方即时直接支付采购价款或向东航传媒支付相应的制作成本和费用;前述未包含的其他可开发的媒体资源,双方一事一议,公司有权对外招标。东航传媒支付公司相关媒体资源使用费,应于首年、第二年和第三年各年分别支付人民币1200万元、1290万元和1387万元(即每年递增7.5%);东航传媒每年应向公司免费提供价值3000万元额度的媒体广告位置或时段,该额度当年有效。上述协议项下持续性关联交易(包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东航传媒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关于媒体资源合作开发的所有交易)未来三年(2010-2012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预测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