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9日 2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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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召开四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张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选举卢东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同时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 三、聘任梁彦军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于铁静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四、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七、通过关于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事项。 九、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在董事会权限内向工商银行、北京银行和建设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可转债)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拟定为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并且发行完毕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0%;期限为6年,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发行,票面利率区间为0.2%-2.7%;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十二、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十三、通过关于增设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 十四、选举黄广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21日下午1:30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037”;投票简称为“歌华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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