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7日 22:1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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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5日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及五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公司直接及间接持股96.36%)拟实施270万吨/年精煤调湿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总投资4987.83万元。 三、通过关于确认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及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通过2010年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6.5亿元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其中短期借款3亿元、长期借款3.5亿元。此授信额度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五、通过关于201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10亿元的议案,担保方式均为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具体合同为准。本决议有效期至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预计至2010年年末公司担保累计数为23.75亿元(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09年年末总股本342352778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派0.2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6股。 七、通过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确认2009年度坏账和处理资产净损失的议案。 九、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云南省旱灾地区捐款450万元。 十、通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十一、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3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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