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6日 19:0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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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接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滨海控股)通知,因原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北京华商通置业有限公司未按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滨海控股8850万元委托贷款,滨海控股于2009年10月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申请对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华通置业)持有的公司限售股权进行强制执行。法院委托天津产权拍卖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上午10时对华通置业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总股权(数)为1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分为14组,以每组100万股为一个标的进行拍卖。拍卖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18号天津帝城大酒店。 如本次拍卖成功将导致公司股东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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