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2日 22: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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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在公司总经理曹立明短期外出学习期间,由公司董事长张锦珠代行公司总经理之相关职责。 二、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松江集团)通过第三方金融机构分别向其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恒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乡市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27000万元、8000万元、4470万元,贷款期限分别为一年、两年、一年,年利率分别为6.372%、6.48%、6.372%。 三、通过松江集团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创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松江创投)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30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融资期限三年,年租赁利率为8%(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4%上浮48%)。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松江集团为松江创投办理此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3月29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三项议案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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