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5日 19: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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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2日召开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及三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573360000股为基准,每10股派1.60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计提2009年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通过2010年度技改投资的议案:公司拟对其石景山热电厂(下称:热电厂)进行技改投资11项,计划资金为4602万元。 五、通过2010年度资产报废议案。 六、通过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七、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0年拟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关联贷款额度的议案,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借款利率。 八、通过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同意关于签署有关协议事宜:鉴于从2010年1月1日起,北京统调电厂电力市场交易业务工作正式由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划转到北京市电力公司(下称:北电公司),热电厂的唯一电力客户变更为北电公司,热电厂所供的符合电网质量要求的电力产品全部销售给北电公司,为此,公司与北电公司签署《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协议》,产品结算价格以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上网电力价格为准。 十、通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有关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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