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17日 15:4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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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5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申请续发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方案(修订)的议案: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9000万股(含本数),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京能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其中京能集团拟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总量20%的股份。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该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8个月。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须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京能集团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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