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0日 20: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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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9日召开四届六次董事会及四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379438093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 三、通过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贷款等相关事宜,预计公司201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15亿元,具体借款以实际发生为准。其中,公司2010年度在中国银行南昌市西湖支行3.14亿元的授信拟继续用公司位于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南的128757?O土地抵押。 五、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同意公司为持股23.4%的子公司上海信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延西支行综合授信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截止日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8293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3293万元,为关联方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无逾期及违规担保。 七、通过公司200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0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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