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0日 06:0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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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8日召开四届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9年末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0.3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0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24.54亿元人民币,其中贷款金额13.87亿元,敞口银票、保函等金额10.67亿元。 五、同意公司为所控制企业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有关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共计21200万元,其中新增担保9700万元,续保115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签署协议的有效期定为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有效期为不超过12个月。 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42468.16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所控制企业),无逾期担保。 六、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度联合投标工作的议案,联合投标项目在年度内累计金额在10亿元以内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协议;超过该等额度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七、通过公司于2010年3月8日与下列关联方签署有关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上海建信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建信投资)所控制的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精锐)分别签署《2010年度战略合作协议》、《2010年度产品销售协议》:双方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在建筑金属屋面项目承接及实施方面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并为上海精锐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提供项目管理顾问服务,协议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不含税,不含本数,下同);双方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之间就日常购销事项作出有关安排,协议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与建信投资所控制的诺派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下称:诺派建材)签署关于高档墙面复合板等产品采购的《2010年度采购协议》:协议对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与诺派建材之间有关日常购销事项进行安排,协议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协议有效期均为2010年度。 八、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及监事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司重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十一、同意公司拟在绍兴市袍江经济开发区投资新建重钢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投资额约2.54亿元(其中约1.4亿元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其余资金自筹),建设周期12个月。 上述有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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