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01日 19: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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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日与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政府(下称:介休市政府)、山西义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义棠煤业)和介休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下称:国资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介休市政府分别协调国资公司、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泰集团)将持有的山西介休泰瑞煤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1000万元,下称:泰瑞公司)51%、16%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和义棠煤业。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义棠煤业各持有泰瑞公司48%的股权,安泰集团在泰瑞公司保留4%的股权。公司、义棠煤业和安泰集团按照股权转让后的持股比例以货币实质性出资,使泰瑞公司注册资本拟达到人民币3亿元,并满足山西省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由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此外,对于原泰瑞公司各方股东和鑫峪沟、大佛寺两个子公司及控股煤矿等相关问题,以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政府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协商。 上述合作事项仍处于意向阶段,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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