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25日 21:4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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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5日,《第一财经日报》刊登了《被指虚增销售收入50亿 四川长虹十年财务迷踪》的报道,报道称据有关人士举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增销售收入的情况,根据举报材料汇总统计,公司虚增销售收入约为50亿元。 公司现澄清声明:公司历年财务报告中各会计事项的确认和处理均符合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历年披露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上述报道中提及的公司1998年度通过虚假商业承兑汇票虚增销售收入、重复确认销售收入、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均为公司作假的结果以及费用处理、存货计提等事项均为不实描述。具体澄清内容详见2010年2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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