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25日 22:32 |
作者: |
张小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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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2月25日讯 四川长虹(600839)周四晚公告称,2010年2月25日,《第一财经日报》刊登的《被指虚增销售收入50亿四川长虹十年财务迷踪》的报道中有关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约为50亿元的表述,与事实不符。
四川长虹表示,该报道中提及的公司1998年度通过虚假商业承兑汇票虚增销售收入以及重复确认销售收入的描述均为不实描述。长虹1998年度确认的销售收入均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结算方式、开具提货单证,货物所有权已发生转移并取得收款凭证,销售收入确认及相关财务处理完整、真实、合法。
四川长虹同时指出,该报道中提及的公司1998年度应收商业承兑汇票71份均为四川长虹作假的结果的描述为不实描述。公司历年收取的商业票据均进行了正常的收款结算。
该报道中提及的费用处理、存货计提等事项均为不实描述,公司在历年均对当期各项成本、费用进行了完整列支,对各项减值准备均按公司披露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了减值测试和会计处理。
四川长虹周四下跌1.46%,收报7.41元。(全景网/实习生 张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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