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10日 21: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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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9日召开六届六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57255594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派0.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 三、通过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分别与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签订《供用电协议》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3月3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另,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3月3日下午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股权信托计划方式向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融资的议案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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