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26日 21:5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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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5日召开六届五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林丰铝电)融资的议案:同意由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中原信托)以设立“中孚林丰铝电股权投资资金信托计划”的融资方式向林丰铝电增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以实际信托募集到位资金数额为准),以林丰铝电2009年度每股净资产2.73元(未经审计)为依据,增资后中原信托占林丰铝电不超过22%的股权,公司仍然对林丰铝电拥有控股权。 二、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福中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为一年。 三、通过林丰铝电为林州市电业局在安阳市中国银行取得38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为一年。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27.3亿元人民币。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四、同意公司作为受益人受理河南联通铝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开立国内信用证,该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 以上有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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