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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公布控股股东转让所持部分股份获批复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10年02月02日 19:24 作者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文件,同意将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日照港集团)所持公司38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52%)转让给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国投)。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日照港集团持有公司66041.716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3.73%;山东国投持有公司3800万股股份。此批复自印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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