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19日 21:5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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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50号文核准。 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6.5亿元公司债券,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平价发行,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5%-5.6%,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0年1月21日。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下称:上证所系统)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0%和90%。 网上发行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上证所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81”,简称为“10连云债”。每个账户认购上限为不超过65万张(0.65亿元);投资者认购上限应遵照有关规定执行,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至27日每日的9:00-17:00,参与本次网下协议认购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10000张,100万元),超过10000张的必须是10000张(100万元)的整数倍。 本期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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