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04日 19:4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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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虞市卧龙天香华庭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卧龙天香华庭)与刘红旗(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最终母公司董事)和韩丽美(为公司最终母公司董事、总裁韩礼钧的妹妹)分别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卧龙天香华庭天香居38幢、翡翠居8幢105室(建筑面积分别为312平方米、214.74平方米)分别出售给上述两人,总价分别为人民币3447000元、952000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虞市卧龙天香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天香西园)与邱跃(为公司最终母公司董事)、严剑民(为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马亚军(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方君仙(为公司监事)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天香西园16幢1601房、901房及9幢1301房(建筑面积均为170.01平方米)、18幢1单元1102房(建筑面积为125.52平方米)分别出售给上述四人,总价分别为人民币1122474元、1075041元、1081162元、718250元。 上述交易均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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