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4日 20:0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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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清远市五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五洲实业)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变更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二、根据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的相关约定,同意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委托贷款方式分别将募集资金5.2亿元、252325020.53元贷款给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虞市卧龙天香华庭置业有限公司、五洲实业,借款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借款利率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三、通过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审核报告。 四、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2061.7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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