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9日 22:1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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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2009年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锡川航运有限公司(下称:锡川航运)与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母公司中海海运(集团)总公司(下称:中海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下称:中海香港]、公司与上海海运实业有限公司[为上海海运(集团)公司(系中海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下称:海运实业]于当日分别签订光船租赁合同(原合同均将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将锡川航运原向中海香港光租的“松林湾”轮续租一年,租金由19000美元/天下调至14500美元/天,原合同其它条款不变;将公司原向海运实业光租的“大庆88”轮按原合同条款续租一年,维持租金为8750美元/天。上述续租均从2010年1月1日起算。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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