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4日 07:5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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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2日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签署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一厂[下称:一厂,从2006年起由公司下属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下称:绿电公司)委托运营至今]改扩建项目(下称:扩建项目)框架协议事宜: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和投资计划,原定待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建成后,由绿电公司出资对一厂进行改扩建。现由于目前政府规划以及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经协商,拟调整一厂改扩建方案,绿电公司不再收购一厂原有资产,改为对一厂进行异地重建,并将建设规模扩大至1500吨/日。扩建项目总投资为7.79亿元,包括绿电公司受让由佛山市南海区市政管理局(下称:管理局)授予佛山市南海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原一厂资产和经营权所有人,下称:垃圾处理公司)的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费用1.29亿元;项目运营期限30年,自项目正式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在异地建设的一厂改扩建项目投运前,继续按原条件委托绿电公司运营管理原一厂项目,直至新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董事会授权绿电公司与管理局、垃圾处理公司就以上项目和原则签订框架协议并与政府开展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的谈判和签署工作。 二、同意投资南海里水镇洲村禹门污水处理厂项目(运营期为25年),该项目采用T-O-T的投资模式,董事会授权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称:污水公司)作为该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主体。在该项目由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政府建成(预计于2010年6月建成投产)后,由污水公司以3000万元特许经营权费获得项目的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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