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10日 22:1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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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张江集电)拟与成都张江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置业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签署《成都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张江房产,注册资本800万元)增资认购协议》,协议双方拟以现金出资共同向张江房产增资2.42亿元,以开发都江堰走马河地块商住项目(总投资约14.5亿元)。上述增资中,张江集电出资12000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后,张江房产注册资本达到25000万元,其中张江集电出资12000万元,占48%股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25亿元人民币,下称:浩成创投)拟与上海张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下称:张江科投)、上海拥军优属基金会以及上海磐石葆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葆霖投资)共同设立上海张江磐石葆霖创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下称:葆霖基金),拟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其中,浩成创投、张江科投均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各占23.81%的股份。葆霖基金首次出资额为其注册资本的30%,即人民币6300万元,其中浩成创投、张江科投各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剩余认缴的出资款,由各方根据基金公司投资项目的具体进展在基金公司成立之日起的5年内分期缴足。葆霖基金成立后,将委托葆霖投资进行管理,具体委托管理事宜将由相关《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确定。委托管理期为五年,前两年为投资期,后三年为管理期。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浩成创投增加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项目的投资。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均需获得有关权力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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