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3日 21:5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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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向福尼克斯成像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收购其厂房1-5幢(含土地;土地面积为21796平方米,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自2004年8月17日至2054年8月16日止;建筑面积为14112.36平方米)及部分设备(附着于房产上的洁净室及物业基础动力设施)。参考上述资产的评估值9695万元(尚需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管中心审核),确定交易价款为9520万元。相关房地产买卖合同已于2009年11月20日签署,该合同自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4800万元的价格参与碧波路572弄115号4幢房屋(建筑面积1906.03平方米,现产权人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竞拍。2009年11月21日,经现场公开拍卖,公司以人民币2660万元的总价竞得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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