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10日 22:1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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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9日召开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成都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浩成创投)暨参与组建上海张江磐石葆霖创业投资基金(暂定名)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奇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张江支行申请9600万元房产开发资金借款提供不超过9600万元(含9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垫款或其他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为控股58.96%的上海数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申请3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不超过2550万元(含25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贷款一年一借,公司将连续两年分别为其提供担保,每年担保限额均不超过2550万元(含2550万元),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各《额度使用申请书》(下称:申请书)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申请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申请书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申请书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32111.65万元人民币,不存在逾期担保。 四、同意林平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五、通过公司拟对浩成创投(注册资本5.25亿元人民币)增资25亿元人民币的议案。浩成创投将作为公司进行高科技产业投资的平台(母基金);浩成创投管理层应按股权投资的行业惯例,对浩成创投进行投资(认购增资或受让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权),具体操作方案由浩成创投拟订。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2月29日下午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五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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