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09日 22:0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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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269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网上分别发行2600万股、10400万股,分别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80%。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5.80元/股-6.95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申购时间为2009年12月11日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申购简称为“燃气申购”,申购代码为“780139”。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10万股。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上证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下称:申购平台)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申购。网下申购时间为2009年12月10日-11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公司的股票代码“601139”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每个配售对象多笔申报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少于初步询价阶段“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之和,也不得超过该“拟申购数量”总和的150%,且不超过网下发行数量,即2600万股。每个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的上限和下限可通过申购平台查询。 本次发行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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