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夏新”管理人公布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及司法冻结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01日 22:2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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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夏新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夏新公司)于2008年5月14日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的2800万股公司限售流通股;于2008年6月19日、2008年9月3日分别质押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的4000万股、11720.9632万股(共计157209632股)公司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质押登记解除日均为2009年11月30日,并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厦门中院)对夏新公司持有的、因企业借贷纠纷于2009年11月6日被冻结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85209632股(冻结期限2009年11月6日至2011年11月5日止),申请办理了解除冻结,解冻日期为2009年11月30日。因公司破产重整的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厦门中院于同日对夏新公司持有的该等股份申请冻结,并办理了冻结手续,冻结期期限自2009年11月30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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