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17日 06:1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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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5日召开五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于2009年9月30日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城集团)签署的《房地产合作开发意向书》,同意双方合作开发飞龙地块,将常州绿都房地产有限公司(由公司独资设立,下称:绿都公司)作为飞龙地块项目的开发主体,并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为2亿元,在增资过程中,将绿都公司的相关工商注册登记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常州火炬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火炬置业)。火炬置业向绿都公司增资7200万元人民币(合计出资10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阳光城集团设立的阳光城集团(常州)君德投资有限公司向绿都公司出资9800万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49%。项目的后续建设资金和经营费用由阳光城集团负责筹集并投入,且不改变双方的股权比例。 二、同意对公司持股50%的常州市牡丹广景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广景置业)进行增资:由公司与广景置业另一股东常州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广景置业共同增资,使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增加出资225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变更为65%。 三、同意公司设立纺织分公司,公司现有纺织业务在用的相关资产划入该分公司经营。 四、通过关于推荐常州牡丹江南创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监事的议案。 五、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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