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04日 19:2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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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4日召开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拟通过兴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向北京耀辉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耀辉公司)发放总额为12.92亿元的委托贷款,耀辉公司在收到上述委托贷款后,将全额用于置换之前公司向其提供的股东借款。上述委托贷款由中国奥园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王府世纪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王府世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同意公司与香港世纪协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世纪协润)、王府世纪签署《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在公司将持有的耀辉公司62%股权过户给世纪协润后,世纪协润与王府世纪分别将其持有的耀辉公司股权及其派生的收益作为质押的标的物,质押给公司,用以担保耀辉公司按时偿还公司向其发放的委托贷款。在股权质押期间,如果世纪协润对耀辉公司增资,增资后耀辉公司的所有股东仍应将持有的耀辉公司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股权质押期限自办理完质押登记之日起,至耀辉公司还清公司委托贷款本息止。世纪协润与王府世纪应在2009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股权质押批准和登记手续。 三、同意公司拟与北京浩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西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太原首开龙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7400万元,占新公司58%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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