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0日 22:3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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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0日召开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及三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对公司三届二十三次董事会通过的2009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调整后: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9000万股(含本数);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京能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京能集团拟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总量的20%;发行底价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09年10月2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该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8个月。 三、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京能集团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五、同意在适当的时机召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会议召开通知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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