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9日 22: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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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相关媒体报道,称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螺集团)的控股股权可能出现变化。为此,公司征询了海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省国资委),并于2009年9月29日收到省国资委反馈的有关函,现就有关事项澄清如下: 截止目前,省国资委没有研究制订关于海螺集团股权转让的相关方案;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海螺集团控股权变化的情况。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国内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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