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17日 19:3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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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6日与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政府(下称:县政府)签订了《福建洋口水泥项目建设协议书》,双方就公司拟在顺昌县洋口镇建设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项目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确保项目公司“福建洋口炼石水泥有限公司”(为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在顺昌县登记成立,项目公司总规模为建设两条带9000KW纯低温余热发电的45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总投资概算12亿元左右。同时协议对双方责任作出相关约定,其中:县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等事项;公司承担在厂区范围内和矿山爆破安全内有关搬迁安置费用25%,供县政府包干使用,并且公司按石灰石实际产量每吨1.5元(投产第一年按实际计、第二年不足200万吨按200万吨计)支付给县政府作为爆破安全警戒线范围内的土地、长皮带走廊、排土场用地等的租用费用;负责筹措项目资金。双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建设项目工作小组,由公司先期借款100万元给县政府,作为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前期工作费用。 本协议书中拟投资项目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具体条件以正式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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