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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梅雁”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14日 22:52 作者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2日召开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杨钦欢为公司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根据公司起诉深圳吉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对重庆大工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的授权委托并同时终止代理合同。同时,同意公司与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签订《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其代理公司上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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