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18日 19:2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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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至2009年8月17日,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下称:梅州建行)的借款合计为4.05亿元。其中,公司总部在梅州建行的逾期借款余额为2.9亿元(被追加罚息后,年息为9.585%),控股子公司梅县龙上水电有限公司(下称:龙上水电)的长期借款余额为1.15亿元。 经公司向梅州建行申请,并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审批同意,将上述4.05亿元借款进行期限重组,具体方案如下:公司总部2.9亿元的短期借款,贷款期限由1年变更为12年(2009年至2021年),以公司拥有的三龙、坝头两座水电站提供最高额抵押及两座水电站电费收益权质押;龙上水电1.15亿元的贷款期限由10年变更为12年(2009年至2021年),以龙上水电站提供最高额抵押及两座水电站电费收益权质押,以及公司拥有的龙上水电100%股权质押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两笔贷款利率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五年期以上基准利率上浮15%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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