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13日 17:09 |
作者: |
|
| |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1日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的议案:就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收购澳大利亚菲利克斯资源公司(下称:菲利克斯公司)100%股权一事,同意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向H股股东寄发关于本次收购的《通函》。 二、通过对收购菲利克斯公司股权项目的融资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调整后,收购所需资金全部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从中国银行悉尼分行或由其牵头组成的银团贷款融资,融资额为与人民币200亿元等值的澳元或美元。中国银行山东分行应公司要求,开立以中国银行悉尼分行为受益人的保函,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