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09日 19:0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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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与福建省三信集团(莆田)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下称:三信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意向协议》,约定由公司部分承租并托管三信公司开发的莆田三信?金鼎广场商业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为7万平方米)。其中,租赁部分的建筑面积约为1.6万平方米,由公司用于百货经营;租赁期限为15年;租金由基础租金和销售额超过约定数额以上部分的提成租金构成,按双方约定支付。托管部分的建筑面积约为3.4万平方米,托管期限为15年,由公司负责整体招商和运营管理;托管期内,托管收益由前期招商佣金、租金分成和物业管理费三部分组成,双方按约定比例提取。目前,上述项目的开业时间初步定于2010年春节前。 目前就上述项目租赁和托管合同的细节内容正在进一步洽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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