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08日 20:4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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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9年9月4日、7日、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经询问,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函确认:目前其尚未有同任何公司洽淡有关公司重组事宜,不存在有关规则所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在未来三个月内也没有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确认:截止目前并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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