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30日 16:3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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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下: 目前,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格力集团)与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星集团)于2009年7月17日签署的相关《协议书》中的大部分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关于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经各方当事人及格力集团协商,已达成《和解协议》,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据此制作了有关《民事调解书》;公司已与大部分银行债权人就削债、免息事宜达成了协议,尚余部分银行的债务减免工作,已在审批之中;因公司与海星集团于2008年1月30日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的履行条件已发生变化,双方于2009年8月28日签署《<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将《资产购买协议》中的所述之保留不动产由9126.9万元调整为2057.01万元,保留负债相应地由9200万元变更为1935.4万元;关于七家分公司关闭事宜,目前,其中:一家已变更并已换发新的工商营业执照,两家已核准注销,另两家已完成相关税务申报清算,其他两家正在申报税务清算;格力集团正在办理置入资产的有关手续。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但能否在中国证监会批文(有效期截至2009年9月17日)规定时间内顺利实施完成,依然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有关公司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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