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14日 21:4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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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3日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及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 二、同意公司以货币方式投资4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港九波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波顿公司)以整体承接重庆市德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元保证金债权(冲抵部分土地款)作为投资并派员对项目进行管理的方式,共同投资开发石柱县“港九?城南花园”(暂定名)房地产项目(土地面积48363.50?O,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3.1万?O,容积率为2.5,可售建筑面积约12万?O(其中住宅11.7万?O,商业0.3万?O)。公司授权波顿公司作为全权代表负责该项目开发的具体事宜。该项目投资估算为2.16亿元,建设周期三年(2009年8月开工,2012年7月竣工),拟分三期滚动开发(每期4万?O左右)。公司与波顿公司双方约定,按2:1的比例分享收益。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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