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14日 19:2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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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13日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租赁大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计429633.1平方米的土地,租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租金为500万元。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三、鉴于公司二届三十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转让所持重庆港九期货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2月更名为重庆三五九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期货公司)20%的股权事宜一直未能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终止履行与重庆成长实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公司恢复持有期货公司20%的股权,并继续按照其《章程》履行股东职责并承担义务。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7月30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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