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29日 20:3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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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萧山发电厂天然气发电机组(2009年计划发电量173080万千瓦时,其中自发电量24150万千瓦时,其余148930万千瓦时计划电量指标可实行集团内有偿转让;下称:发电厂)电量替发的议案:根据有关通知及安排,公司分别与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等6家发电企业(与公司均受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实质控制,下合称:替代发电企业)签署《2009年度浙江省东气机组替代发电协议》,向替代发电企业有偿转让发电厂自发有余计划电量指标,替代发电量对应的上网电量总计144462万千瓦时,平均转让价格为170.5元/千千瓦时(含税),交易金额总计2.46亿元。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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