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27日 22: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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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5日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决定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科聚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北京科聚)持有的上海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公司及北京科聚分别持股20.83%、79.17%)、广东万华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8857500元,北京科聚持股80%)股权变更为由公司直接持股,变更后的股权比例和报表合并范围不发生变化。 六、通过关于安全生产费计提及使用会计处理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8月12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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